▍动力电池认证检测标准
动力电池认证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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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
认证项目 |
标准 |
认证对象 |
是否强制 |
北美 |
cTUVus |
UL 2580 |
电动汽车用电池、电芯 |
否 |
UL 2271 |
轻型电动车辆用电池 |
是(部分地区,如纽约州、加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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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
强检报告 |
GB 38031、GB/T 31484、GB/T 31486 |
电动汽车用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系统 |
是 |
CCC认证 |
GB 43854 |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电池组 |
是 |
|
CQC认证 |
GB/T 36972 |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 |
否 |
|
欧盟EU |
ECE |
UN ECE R100 |
M/N类车辆动力电池 |
是 |
UN ECE R136 |
L类车辆动力电池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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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认证 |
新电池法(EU)2023/1542 |
所有类型电池 |
是 |
|
CE认证 |
ELV指令(废弃车辆指令) |
动力电池 |
是 |
|
/ |
EN 50604-1 |
轻型EV二次锂电池 |
是 |
|
IECEE |
CB |
IEC 62660-1/-2/-3 |
动力牵引用二次锂电芯 |
否 |
越南 |
VR |
QCVN 76-2019 |
电动自行车用电池 |
否 |
QCVN 91-2024 |
电动摩托车用电池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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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 |
CMVR |
AIS 156 Amd.4 |
L类车辆动力电池 |
是 |
AIS 038 Rev.2 Amd.4 |
M/N类车辆动力电池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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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
IS16893-2/-3 |
动力二次锂电芯 |
是 |
|
韩国 |
KC |
KC 62133-2:2020 |
时速25km/h以下的个人代步工具(电动滑板,平衡车等)搭载的锂电池 |
是 |
KMVSS |
KMVSS Article 18-3 KMVSSTP 48 KS R 1024(电动大巴动力电池) |
电动汽车动力锂电池 |
是 |
|
台湾 |
BSMI |
CNS 15387、CNS 15424-1或CNS 15424-2 |
电动摩托车/自行车/辅助自行车用锂电池 |
是 |
UN ECE R100 |
四轮车辆动力电池系统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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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 |
SIRIM |
适用的国际标准即可 |
电动道路车辆动力电池 |
否 |
泰国 |
TISI |
UN ECE R100 or TIS 2952-2561 |
M/N类车辆动力电池系统 |
是 |
UN ECE R136 or TIS 2952-256 |
L类车辆动力电池系统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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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 |
运输测试及鉴定 |
UN38.3/DGR/IMDG code/ADR/RID/JT/T 617系列 |
电池包/电动车 |
是 |
▍主要认证简介
●ECE 认证
ECE是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的简称,于1958年签订了"关于采用统一条件批准机动车辆和部件互相承认批准的协定书",缔约国之间开始制定一套统一的机动车法规( ECE法规),对需要认证的机动车及其部件,采用这套法规进行认证,并对各国的认证互相承认。ECE法规由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下辖的道路运输委员会车辆结构专家组(WP29)具体负责起草制定。
- 适用范围
ECE汽车法规涵盖了噪声、制动、底盘、能源、灯光、乘员保护装置等产品的要求。
- 对电动车的要求规范
产品规范
适用范围
ECE-R100
M 和 N 类车辆(电动四轮车)
ECE-R136
L 类车辆(电动两轮车及三轮车)
- 标识
- E4:代表荷兰(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数字代码,如E5:瑞典) ;
- 100R:若法规为R100,则100R对应为整车编号,100 RES是对应单体零部件
- 022492:拆分两个部分解读代码:前两个字母02为法规版本,2492为证书编号
●北美动力电池认证
目前北美地区对动力电池没有强制性认证要求,但美国部分州(如加州/纽约州)对轻型电动车辆电池有强制性的认证要求,要求满足UL 2271标准。
- 标准适用范围
标准代号
标准名称
适用范围
UL 2271
轻型电动车辆用电池安全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高尔夫球车、电动轮椅车、无人驾驶飞行器(UAV)、个人移动设备等产品用电池,不适用于电动摩托车、电动卡车等产品用电池。
UL 2272
个人移动设备的电气系统安全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个人移动设备的电气元件、电力传动系统。
UL 2849
电动自行车的电气系统安全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由锂基可充电电池供电的电动自行车的电气系统。
UL 2580
电动汽车用电池安全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乘用车和重型非公路车辆,如工业卡车。
- 美国/加拿大要求
地区 |
法案 |
强制性 |
要求 |
美国/加拿大 |
/ |
否 |
² 电动自行车:16CFR Part1512、UL 2849或EN15194 ² 电池:UL 2271或EN 50604-1或EN 62133-2 ² 个人移动设备:UL 2272;电池:UL 2271 |
加州 |
SB1271 |
是 |
² 电动自行车:UL 2849或EN 15194;电池:UL 2271 ² 个人移动设备:UL 2272;电池:UL 2271 |
纽约州 |
S154F |
是 YES |
*个人移动设备例如:悬浮滑板、自平衡独轮车、电动滑板车、自平衡车、电动三轮车。
● 欧盟动力电池要求(CE认证-欧盟新电池法)
欧盟在2023年出台了欧盟新电池法,对电池的全生命周期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其中针对动力电池,着重关注碳足迹、使用寿命、可回收等方面。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电动汽车电池和轻型交通工具电池都必须满足欧盟新电池法的要求。
- 适用范围
- 欧盟新电池法将动力电池分为两大类,具体如下:
- 轻型交通工具电池:重量<25kg,专门为牵引轮式车辆提供动力,包括(EU)168/2013 法规规定的L类车辆等的电池。
- 电动汽车电池:重量>25kg的L类车辆的动力电池,或专门设计用于为(EU)2018/858规定的M、N或O类车辆的动力电池。
- 要求
法规章节 |
要求 |
备注 |
|
Article 6 |
物质的限制 (附录I) |
铅、镉、汞含量 |
/ |
REACH 附录1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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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报废指令ELV:铅、汞、六价铬、镉 |
适用于电动汽车电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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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 7 |
电动汽车电池碳足迹 |
计算电池全生命周期碳足迹,并出具碳足迹声明。 |
预计2025.8.18生效 |
Article 10 |
性能和耐久性要求 |
1)额定容量(Ah)和容量衰减(%) 2)功率(W)和功率衰减比例(%) 3)内阻(Ω)和内阻增加比例(%) 4)如适用,能量往返效率及其衰减比例(%) 5)预期寿命 随附文件包含以上性能和耐用性参数值 |
/ |
Article 11 |
LMT电池的可拆卸与可替换 |
1. 电池可由独立专业人员随时拆卸和更换 2.电池可以被另一种兼容的电池取代,而不会影响产品性能、安全等。 |
适用轻型交通工具电池 |
Article 13 |
电池的标签与标记 |
满足垃圾桶logo/标签/CE要求 |
/ |
Article 14 |
电池的健康状态与预期寿命 |
电动汽车:电池BMS需显示SOCE(认证能量状态) 轻型交通工具电池:BMS信息显示,如充放电循环次数;需有说明文件体现BMS的基本信息和功能(或可以包含在规格书中) |
/ |
Article 15-20 |
合格评定要求 |
CE标识+符合性声明DoC |
/ |
Article 47-53 |
尽职调查 (针对年销售额大于4000万欧元企业) |
相关企业需进行原材料的供应链尽职调查。 |
2025.8.18生效 |
Article 54-76 |
废旧电池管理 |
企业需在各国主管机构完成注册,并承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
2025.8.18生效 |
● 印度动力电池测试
1989年印度政府颁布了《中央机动车法案》(Central Motor Vehicles Rules, 简称CMVR)。该法案规定,所有适用于CMVR的道路机动车辆、工程机械车辆、农林机械车辆等都必须向印度交通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强制性认证。该法案的颁布标志着印度机动车认证的开始。随后印度政府要求用于车辆中的关键的安全性零部件也必须通过测试认证,并于1997年9月15日成立汽车工业标准委员会(Automotive Industry Standard Committee, 简称AISC),并由书记单位ARAI起草相关标准并发行。
- 标志使用
现阶段,印度动力电芯以执行标准测试出具测试报告的形式即可完成认证,无相关认证证书和认证标识。动力电池完成认证后,需要在本体标示证书号(TAC号)。
- 测试項目
IS 16893-2/-3: 2018
AIS 038Rev.2
AIS 156
实施日期
2022.10.01强制
2022.10.01强制,目前可接受制造商申请
适用范围
动力电芯
M 和 N 类车辆
L 类车辆
● 越南VR强制认证
2005年起,越南政府陆续颁布一系列法律法规,对机动车辆整车及其零配件提出有关认证要求,产品的市场准入管理部门为越南交通部及其下属的机动车辆登记局,执行Vietnam Register制度(简称VR认证)。越南机动车辆登记局从2018年4月开始强制性针对售后市场汽车零部件要求进行越南VR认证。
- 强制性认证产品范围
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范围包括头盔、安全玻璃、轮毂、后视镜、轮胎、前照灯、油箱、蓄电池、内饰材料、压力容器、动力电池等。目前主要针对电动自行车电池和摩托车电池有强制性要求,对电动汽车暂无强制性要求。
- 样品数量及周期
认证对象 |
是否强制 |
标准 |
样品数量 |
周期 |
电动自行车用电池 |
强制性 |
QCVN76-2019 |
4个电池包+1个电芯 |
4-6个月 |
电动摩托车用电池 |
强制性 |
QCVN91-2019 |
4个电池包+1个电芯 |
4-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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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CM配置了足够的可以满足从电芯、电池模组和电池包安全和性能检测的各种设备,可以为客户提供研发阶段的测试,提供精准的测试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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