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报 | BIS第四批强制产品清单出炉!
BIS于2020年4月1日公布了第四批强制注册要求范围内的电子信息技术产品清单,具体请看以下内容:
1. 由于多功能设备(MFD)基本上是具有附加功能(如传真,扫描,影印等)的打印机,因此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设备属于2012年10月3日通过公文通知的打印机/绘图仪类别。上述日期为2012年10月3日的公文中的其他规定将与以前一样适用。
2. 《电子和信息技术商品(强制注册要求)2012法令》的规定适用于依照本法令添加的产品类别,且自该法令发布之日起6个月之后实施。
3. 对于“电子和信息技术产品(强制注册要求)2012法令”下通知的所有产品类别,针对特定产品,自强制之日起的3个月作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国外制造商在印度的代表,如联络处或办事处,可以在港口对已经获得注册号的产品贴上Standard Mark以便于清关。
4. 对于附表中提到的所有产品类别,由BIS不时发布和通知的最新标准将自BIS通知此类标准之日起六个月后适用。对于在此之前已经注册的商品,当需要进行抽检测试时,将按照最新标准进行。 此外,在注册周期的有效期届满后,需按照强制性注册计划规定的最新标准进行续证。
公文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