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 | UKCA标志使用要求延期
英国脱欧过渡期结束之后,2021年1月1日起新的产品符合性标识UKCA标识将在英国大不列颠地区(Great Britain,包括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正式启用。同时《北爱尔兰议定书》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该协议生效之时,在北爱尔兰市场投放产品的规则与欧盟相关规定保持一致。
UKCA标识使用要求延期至2023年1月1日实行:
2021年8月24日,英国政府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UKCA标志使用要求的最新通告:原定于2022年1月1日起在大不列颠市场(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地区)不可再使用CE标志的期限现延期至2023年1月1日。即2023年1月1日起,进入大不列颠市场(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地区)的产品必须按照法规标有UKCA标志,在此之前,贸易商仍可继续使用CE标志。
公告原文:
UKCA标志要求:
1、UKCA标志高度至少为5mm ,除非个别法律法规有其它最小尺寸要求。
2、UKCA标志大小缩放时,比例需保持不变。
MCM建议:
CE标志仅在英国大不列颠与欧盟法规保持一致的情况下有效,以防在2023年1月1日之前欧盟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标有CE标志的产品不再被大不列颠市场所接受,我们建议尽早为销往英国大不列颠市场的产品开始检测和认证工作,使用UKCA标志。